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的财产保全规定有以下几个主要区别:
1.法律性质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是一部程序法,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规则和程序,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是一部犯罪法,明确了各类犯罪行为及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。
2.适用范围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》中的财产保全规定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进行规范,旨在保护证据和受害人利益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的财产保全规定是为了追缴犯罪所得以及追究刑事责任,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。
3.主体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主要依据于诉讼程序的性质及其需要,包括对涉案财产的冻结、扣押、查封等措施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的财产保全规定则主要依据于犯罪行为及其涉及的财产情况,如追缴犯罪所得、判处罚金等。
4.法律条文:具体的财产保全规定在两部法律中有所区别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174至第183条规定了涉案财产的冻结、扣押、查封等程序及相关要求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52至第258条则规定了追缴犯罪所得、判处罚金等内容。
总之,两部法律在财产保全方面的规定从不同的角度出发,以满足刑事诉讼程序和犯罪法律的需要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,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参阅相关法律条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