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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起财产保全时,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
376 阅读 诉讼财产保全

       1.提出时间

  诉讼保全申请可以在立案时同时提出,也可以在立案后向案件主审法官提出。实务中,有的法院不接受立案时提出,原告可以先准备好材料在立案时提交,如果被拒,延迟到立案后提交。

      2.信息尽量完备

  尽量提供详细的被申请人财产信息,包括开户银行,账户名称、账号等。

      3.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,需要提供相应保全资产的担保

 (1) 如果是以房产做担保,需要提供房产证书复印件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产权人担保书原件,在法院审核批准后,需要产权人本人到法院做笔录,担保房产不能有抵押或者已经查封的情况,否则不予接受;

 (2) 如果是以存折(银行卡)内的存款做担保,需要提供存单(银行卡复印件),最好附银行存款余额明细。如果是原告本人提供以上即可,如果是案外人,需要提供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,也需要到法院做笔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