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护当事人利益,法律允许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。财产保全可分为诉前财产保全、诉中财产保全和执行中财产保全,但案件经审理原告被判败诉,申请财产保全对其所有人造成的损失该如何承担呢?比如某大型生产设备被保全,仓储费保管费该由谁出。原则上,财产保全期间的损失应由申请方赔偿,但这也并非一成不变。
如民法典中财产保全期间的损失如何处理?
在财产保全期间的损失应由申请方赔偿,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错误,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,申请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但败诉不是判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唯一标准。作为一般侵权行为,主观上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。
保全造成损失了,能要求赔偿吗 ?
首先,诉讼保全制度是临时性司法强制措施,以保障诉讼当事人私法上的权利实现为目的。尽管诉讼产生了因申请而导致的损害,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本身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的行使,而且申请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做出的,难以判断诉讼保全申请行为的违法性,不能直接认定是申请人的责任;若已确定申请人主观有过错,依据过错责任原则,已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,可判定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财产保全和被保全人的损失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。本案中,被申请人为了展现自己的损失,提供了与自己担任监事公司的合同及相关交易流水,法院当然没法认定这属于要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,故认为不存在因果关系。
发生财产损害怎么处理
侵犯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,按照下列规定处理:
(一)处罚款、罚金、追缴、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、摊派费用的,返还财产;
(二)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,解除对财产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,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,依照本条第(三)、(四)项的规定赔偿;
(三)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,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,不能恢复原状的,按照损害程序给付相应的赔偿金;
(四)应当返还的财产灭的,给付相应的赔偿金;
(五)财产已经拍卖的,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;
(六)吊销许可证和执照、责令停产停业的,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;
(七)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,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。